拆分招标三甲政采

拆分采购规避公开招标——某三甲医院被罚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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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XXX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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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因拆分招标问题受到处理。某三甲医院在2023年度信息化设备采购中,将总预算580万元的服务器及存储设备采购拆分为4个合同(每个145万元),以低于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为由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被财政部门认定构成“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依据政府采购法第28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7条,处罚结果为:责令限期改正,对医院处以罚款12万元,对直接负责的采购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处分。。

案例速览

案由
某三甲医院在2023年度信息化设备采购中,将总预算580万元的服务器及存储设备采购拆分为4个合同(每个145万元),以低于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为由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被财政部门认定构成“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
违规事实
2023年3月至6月期间,某三甲医院(华东地区)先后与同一供应商签订4份信息化设备采购合同,每份合同金额均为145万元,合计580万元。合同标的均为服务器和存储设备,采购品目相同。医院辩称各合同为不同部门分批次提出需求,不存在拆分行为。但财政监管部门调查发现,该医院在年初已编制了统一的580万元信息化设备采购预算,且4份合同的设备清单中大量品目重复。监管认定该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第28条,构成化…
违反法规
政府采购法 第28条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67条
处罚结果
责令限期改正,对医院处以罚款12万元,对直接负责的采购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处分。

案例详情

2023年3月至6月期间,某三甲医院(华东地区)先后与同一供应商签订4份信息化设备采购合同,每份合同金额均为145万元,合计580万元。合同标的均为服务器和存储设备,采购品目相同。医院辩称各合同为不同部门分批次提出需求,不存在拆分行为。但财政监管部门调查发现,该医院在年初已编制了统一的580万元信息化设备采购预算,且4份合同的设备清单中大量品目重复。监管认定该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第28条,构成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

法规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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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启示

同一品类、同一预算来源、同一年度内的多份采购合同,即使名义上分属不同部门,仍可能被认定为拆分招标。审计时不仅看合同金额,更看采购计划、预算编制和品目重叠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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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

易采购M03模块内置拆分检测规则:同科室+同品目+30天内+合计超阈值自动预警,强制走公开招标审批流程。M01预算编制模块确保每个采购项目与预算项一一对应,从源头杜绝拆分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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