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某医院医疗设备招标被投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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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某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AI 智能总结
三甲因合同问题问题受到处理。某三甲医院在MRI设备公开招标中,将“投标人在本省设有售后服务机构”作为加分项(5分),被外地供应商投诉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竞争。财政部门认定该评分标准构成差别待遇,责令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依据政府采购法第5条、38号文第1条,处罚结果为:责令修改招标文件,删除地域限制条款后重新组织招标。。
案例速览
- 案由
- 某三甲医院在MRI设备公开招标中,将“投标人在本省设有售后服务机构”作为加分项(5分),被外地供应商投诉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竞争。财政部门认定该评分标准构成差别待遇,责令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
- 违规事实
- 该医院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了20分的商务评分,其中5分为在省会城市设有售后服务网点。外地供应商提出质疑,医院回复称本地化服务是为了保障设备的及时维护。供应商投诉至省财政厅,经审查后认定:MRI设备供应商通常提供全国联保,且可委托第三方服务商提供本地服务,要求投标人自身在省会城市设有网点与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无关,构成了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
- 违反法规
- 政府采购法 第5条 38号文 第1条
- 处罚结果
- 责令修改招标文件,删除地域限制条款后重新组织招标。
案例详情
该医院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了20分的商务评分,其中5分为在省会城市设有售后服务网点。外地供应商提出质疑,医院回复称本地化服务是为了保障设备的及时维护。供应商投诉至省财政厅,经审查后认定:MRI设备供应商通常提供全国联保,且可委托第三方服务商提供本地服务,要求投标人自身在省会城市设有网点与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无关,构成了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
法规引用
核心启示
采购人设置评分标准时,每一项加分都应有明确的需求依据。涉及地域、成立年限、本地业绩等条款极易构成歧视待遇,被供应商质疑投诉成功率很高。
如何预防
易采购M05招标文件编制模块内置合规审查规则库,自动检测招标文件是否存在歧视性条款(地域限制、不合理资质、排他性技术指标等),在发布前拦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