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有效部门规章财政部令第102号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 178·📎 37
AI 智能总结
《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发布,2020-03-01起施行,当前状态为现行有效。本法规核心条款涵盖:政府购买服务定义、不得纳入购买服务的范围、合同履行期限。适用于合同、监督管理等采购场景。实践中常见1类误区需特别注意。
关键条款
法规全文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促进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供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十条
以下各项不得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一)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二)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三)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货物和工程,以及将工程和服务打包的项目;(四)融资行为;(五)购买主体的人员招、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以及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事项。
第二十四条
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常见误区
医院物业外包就是政府购买服务
医院可以作为采购人实施政府采购服务,但涉及劳务派遣、人员招聘等内容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范围。